音樂類
1.普高音樂類
(1)考試科目及分值
音樂類專業考試成績總分為300分,具體考試科目根據主科所報類別的不同,分為兩種類型:
①主科報考非理論作曲類考生的考試科目
序號
考試科目
占總分比例
1
主科(任報一類)
聲樂(含美聲、民族、流行唱法)
75%
鋼琴
器樂
2
視唱
10%
3
練耳與音樂基礎理論(筆試,80分鐘)
15%
②主科報考理論作曲類考生的考試科目
序號
考試科目
占總分比例
1
理論作曲
①和聲(筆試,120分鐘)
30%
②作曲(筆試,180分鐘)
30%
③鋼琴演奏
15%
2
視唱
10%
3
練耳與音樂基礎理論(筆試,80分鐘)
15%
報考音樂教育專業或音樂表演專業還須參加面試。音樂教育專業面試主要考查考生具有二專業(除主專業以外的其他專業)的表演能力。音樂表演專業面試主要考查考生的形象、氣質、身高等專業條件,要求:a)五官端正,身材勻稱,氣質好;b)以聲樂為主科的考生,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以器樂、鋼琴為主科的考生,男生身高不低于168cm,女生身高不低于158cm;c)專業條件達到所報專業的規定要求。面試成績只計合格與不合格,不計入省統考總分,作為報考專業錄取的參考依據。
(2)考試地點及時間安排
音樂類專業考試于2019年1月5日至14日在湖南師范大學統一進行。考生須在1月1日至4日期間登錄報名繳費網站(www.hneao.cn/ks,下同)打印《2019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專業考試通知單》(以下簡稱《考試通知單》)。
考生必須憑第二代居民身份證、《2019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專業考試證》(以下簡稱《專業考試證》)以及《考試通知單》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專業考試。
考試地點及時間安排:a)主科、視唱以及音樂教育專業和音樂表演專業面試設在湖南師范大學音樂學院(長沙市岳麓區麓山南路左家垅)進行;b)練耳與音樂基礎理論在湖南師范大學“理學院大樓”、“至善樓”、“景德樓”、“歷文樓”或湖南師范大學附屬中學(長沙市岳麓區麓山南路二里半)考試,統一安排在2019年1月5日上午(考生須在4日下午6點去考試地點熟悉考場);c)和聲和作曲考試在湖南師范大學音樂學院或體育學院進行,統一安排在2019年1月6日;d)具體考試時間和地點安排見考生《考試通知單》;e)聲樂專業的鋼琴伴奏為跨界鋼琴伴奏;f)考試所需的道具、樂器(鋼琴除外)自備。
2.職高音樂類
職高音樂類考生直接參加普高音樂類考試,考試內容、要求、時間及地點等與普高音樂類相同,不再單獨組織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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